师大要闻

我校被评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发布时间:2009-09-17

 

914,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式暨2009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校长论坛在南京师范大学举行,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郝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开幕式上,教育部、国家语委公布了第二批426所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我省共16所学校名列其中,其中高校仅厦门大学和我校获此殊荣。我校副校长、语委主任汪文顶应邀出席论坛,并代表我省上台领取示范校牌匾。

               (校语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