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仓山校区木制桌椅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
序号 | 名称 | 图样 | 规格 | 数量(张) | 备注 |
1 | 椅子 |
| 150*78*55cm | 29 | 防腐木椅条 |
2 | 桌子 |
| 150*70*68cm | 2 | 防腐木桌面 |
注:含桌椅脚预埋、固定。 |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2.投标人提交投标材料时,除报价表外,还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
件,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还要提供委托授权书;
3.投标人需在2019年10月31日16: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11号楼303室;
4.评标原则:投标人提供的完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家),开标后由询价小组成员按照“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以最低报价作为中标供应商。在此基础上报价若相同的,以售后服务承诺最优者为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相应设备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5.废标条款: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公告时间: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0月31日。
五、采购项目公告期内,欢迎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报价。
六、采购项目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8032512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