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福建师范大学作息时间表(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印发给你们,请将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及时通知本单位师生,做好考勤管理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
学校办公室
2014年9月19日
福建师范大学作息时间表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
起 床…………………………………………………6:00 | |||
早 操…………………………………………………6:10—6:25 | |||
早 自 修…………………………………………………6:30—7:30 | |||
上 午 | 仓山校区 | 第一节课…………………………………………… 8:00—8:45 | |
第二节课…………………………………………… 8:55—9:40 | |||
课 间 操……………………………………………9:40—10:00 | |||
第三节课………………………………………… 10:00—10:45 | |||
第四节课………………………………………… 10:55—11:40 | |||
行政人员工作………………………………………8:00—12:00 | |||
旗山校区 | 第一节课……………………………………………8:20——9:05 | ||
第二节课……………………………………………9:15—10:00 | |||
课 间 操………………………………………… 10:00—10:20 | |||
第三节课………………………………………… 10:20—11:05 | |||
第四节课………………………………………… 11:15—12:00 | |||
行政人员工作………………………………………8:20—12:00 | |||
下 午 | 第五节课……………………………………………… 14:00—14:45 | ||
第六节课……………………………………………… 14:55—15:40 | |||
第七节课……………………………………………… 15:50—16:35 | |||
第八节课……………………………………………… 16:45—17:30 | |||
行政人员工作 | ……………………………………… 14:00——17:00 | ||
晚 上 | 第九节课……………………………………………… 18:30—19:15 | ||
第十节课……………………………………………… 19:25—20:10 | |||
第十一节课…………………………………………… 20:20—21:05 | |||
第十二节课…………………………………………… 21:15—22:00 | |||
晚 自 修………………………………………………19:00—22:00 | |||
熄 灯…………………………………………………22:30 | |||
注:星期三下午为政治学习或党团活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