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xml:namespace>
请通知本单位年满60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退休集体工人,到户口所在地领取《福建省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到人事处劳动工资福利科开具退休集体工人身份证明,按照政策领取每月100元的计生奖励扶助金。
如果离退休教职工配偶一方非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和企业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年满60岁,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领取计生奖励扶助金。
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一方或双方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一方或双方曾经生育子女或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
3.现存一个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校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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