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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采取切实措施应对甲型H1N1流感

发布时间:2009-05-12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采取切实措施应对甲型H1N1流感

增强师生防范意识和能力

 

2009-05-11

 

 

  在教育部、卫生部日前下发要求各地各校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通知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和卫生部门以及高等院校迅速行动起来,在紧急转发《通知》的同时,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和办法,应对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

  建立联动机制,及时防范疫情

  福建省教育厅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求学校、托幼机构主动加强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及时处理流感疫情中出现的问题。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成立了以教育厅厅长为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周密的防控方案,并加强值班工作,坚持做到疫情零报告。

  陕西要求所有学校要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师生出现急性呼吸道疾病表现,要立即送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发生甲型H1N1流感病例报告不及时,瞒报、漏报、误报以及采取措施不力的单位和负责人将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曾经是“非典”重灾区中的北京交通大学积极总结在防控传染性疾病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构建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主抓、“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

  南京大学进一步修订了学校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同时把甲型H1N1流感纳入传染病防治范围,加强与学校属地卫生和防疫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甲型H1N1流感的疫情蔓延情况以及防控工作进展。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相关知识

  江苏省教育厅对教育系统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尽快开展一次甲型H1N1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

  上海市教委要求学校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络以及班队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有关甲型H1N1流感及其他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家长辨识疾病的意识,形成学生、学校、家庭的三级综合预防体系。

  青岛市教育局召开加强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紧急会议,并对学校校长、卫生保健人员解读了甲型H1N1流感及自我防治方法的科普知识。青岛要求各学校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加大对师生进行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培训骨干力量,开展爱卫运动

  北京大学校医院启动了发烧门诊,对感冒患者进行甄别和诊治,同时组织和培训骨干医护力量,在全院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诊治培训。国际合作部认真做好外国专家、留学生、出访回国人员的动态观察工作,与他们保持紧密联系,对重要外事接待地点加强卫生消毒工作。

  此外,北大还要求各附属医院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诊治工作。

  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托幼机构及中小学校要强化报告意识,发现病人后必须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生疫情时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川省通过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体育煅炼提高广大学子的免疫力。对因病缺课学生进行巡访和登记,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记者 李小伟 柯昌万 孙军)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9年5月10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