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
2010-05-06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十七大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基地建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强化创业指导和服务,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实现突破性进展。
《意见》指出,大学生是最具创新、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在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
《意见》要求,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要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一是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二是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引导各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积极从社会各界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作为兼职教师,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三是要把创新创业实践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延伸,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讲座、论坛、模拟实践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四是要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系统。五是加强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教育部今年成立了高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重点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
《意见》要求,各地要全面加强创业基地建设,为大学生打造全方位创业支撑平台。今年,教育部会同科技部,将以国家大学科技园为主要依托,重点建设一批“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各地、各高校也将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大学生创业实习和孵化基地。这些基地将结合实际,为大学生创业开辟较为集中的专用场地,配备必要的公共设备和设施,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至少12个月的房租减免。同时,基地还将提供法律、工商、税务、财务、人事代理、管理咨询、项目推荐、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创业咨询和服务,切实帮助大学生解决创业初期的各种难题。
《意见》指出,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共同组织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工商注册、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抓好政策落实,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台地方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一是要积极争取资金投入,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天使基金”等资助项目,重点扶持大学生创业。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积极探索、开发适合我国大学生创业的培训项目,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高校学生,普遍开展创业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大学生的创业风险意识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创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全面加强创业信息服务,广泛收集创业项目和创业信息,开展创业测评、创业模拟以及“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和咨询。四是高等学校要出台促进在校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和措施。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普遍设立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依托大学科技园、各种科研平台等为学生提供创业场地;积极促进教师和学生的科研成果、科技发明、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
《意见》强调,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理顺领导体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基地建设的投入,在经费、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 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