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仪式于12月24日上午在旗山校区第九会议室举行。省慈善总会副会长陈惠亮,校党委副书记林和平,校学工处负责人、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干部和受助学生100多人参加了颁发仪式。
颁发仪式上,陈惠亮副会长代表省慈善总会讲话。他表示,“兴业慈善助学金”由兴业银行2007年捐资1000万元设立,主要资助福建师范大学在内的5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每校每年资助10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4000元,截止2011年第一期资助已结束。为了资助更多的贫困大学生,兴业银行从2012年至2016年延续设立“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继续通过省慈善总会这个平台发放。他对兴业银行这一善行义举给予高度评价。他希望,受助同学在美丽的校园环境中,珍惜上学机会,倍加努力求学,奋发成才,学会感恩,将来更好地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林和平副书记代表学校对省慈善总会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兴业银行和省慈善总会热心慈善事业、关心我校家庭困难学生表示感谢。他指出,在省慈善总会、兴业银行的关心和爱护下,我校受兴业银行资助学生已达500人次。学校会坚持管好、用好助学金,严格按照评定标准遴选受助学生,使助学金真正发挥应有的效益。他对全体受助学生提出三点希望:一是作为慈善总会的受益者,希望同学们正确认识慈善事业发挥出来的正能量,将来能够成为中国慈善事业的积极推动者;二是不仅要把自己定位为受助者,还要把自己转变为助人者,尽己所能去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人;三是要记住社会的关爱,记住他人的帮助,以此为动力,在学习上力争上游,在工作上积极努力,努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传承和发扬兴业银行和慈善总会的慈善之心和行善之举。
受助学生代表钟福昌同学对省慈善总会和兴业银行的长期帮助表示诚挚的感谢,表示将在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努力提高自身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用辛勤的汗水获取优异的成绩,并用一颗感恩的心服务他人、奉献社会。
最后,林和平、陈惠亮等领导为获得“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的同学颁发助学金,并合影留念。
[学工部(处) 林子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