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现就各单位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干部要做遵守纪律的表率,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
二、各单位主要领导省外出差、省内出差一周以上,或因私外出的,应事先填报《福建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见附件),原则上提前三个工作日报送党政办公室行政一科,由党政办公室呈报学校相关领导同意后出行。联系电话:22867065,传真号码:22867078。
三、各单位主要领导出国出境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各单位主要领导出行前,应对本单位内相关工作预先做好安排,保持外出期间通信畅通。
五、各单位副职领导外出,应事先向正职领导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请示。
六、对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外出的领导干部,要给予严肃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视情节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