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于10月16日至19日在我校旗山校区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东亚侵权法学会联合主办,我校法学院、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承办,会议以“平台的义务和责任”为主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福建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福建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严峻,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台湾东吴大学原校长潘维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姚辉,我校校长郑家建等出席会议。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国内外2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法律实务界代表100余人参加会议。
开幕式上,校长郑家建代表学校致欢迎辞。他介绍了我校办学成就与法学学科建设成果,指出信息技术蓬勃发展重塑平台经济新业态,带来新挑战,论坛精准呼应信息经济转型发展的时代之问,将为全球平台经济治理的法治化带来新启迪,为数字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贡献新力量。严峻、姚辉先后致辞,分别从政法协同、学术前沿等视角,深入阐述了平台义务与责任研究服务国家战略、回应时代需求的重要意义与实践路径。
论坛期间,与会专家联合发布了“平台义务与民事责任”旗山共识条款。主旨发言分四个单元依次进行。与会专家围绕AI平台生成物权利保护、人工智能责任模型构建、平台安全保障义务、直播电商与平台用工责任、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权益、电商法修正与平台治理义务、大科技平台监管、深度伪造治理等重要议题先后作专题报告,从民商法基本原理出发,结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司法裁判规则与企业合规实践,就平台义务的边界厘定、平台责任的归责路径、技术创新与权益保护的动态平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交流,形成了一系列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共识性观点。
同时,我校还举办了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围绕民商法学前沿问题开展研讨交流。

(法学院)